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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椒政办发〔2010〕9号
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形势仍然较为严峻。当前,已进入冬季,又临近春节,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进入冬季风雪天气增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
为切实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平安椒江”目标和要求,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我区春节、“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确保我区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继续实现“零增长”。现就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大对机械(船舶)制造、冷冻、工艺制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要巩固上阶段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同时,在节日期间,要督促企业合理安排外来民工返乡,确保安全。
二、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拖拉机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的道路安全畅通。要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防止非法渡运和超载等引发事故。要加强对车站、港口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前阶段的整治成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农村、居民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销售、储运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加强经销资质审核和管理,严禁超量、非法储存、运输和经销。建立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非法经销和运输活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安全监管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化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对液氯、液氨、剧毒品等重点品种,从源头上实行严格监控,防范因雨雪天气、路况变化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要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将危险货物交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承运。
此外,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渔业、旅游、学校、医院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排查和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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