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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 索引号: JJ001-B0201-2008-0087 | 发布时间: 2008-06-17 |
| 文号:椒政发(2008)84号 | 发布机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办、以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严防发生各类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为百年奥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进一步搞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两手抓。
当前,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正面临转型期,发展任务和防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依然繁重。一些地方和单位今年以来安全责任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经济发展的持续、健康、稳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搞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一)要认真总结前段时间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经验及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不足之处,结合隐患排查第二重点时段的特点和要求,谋划好、部署好、推动好,落实好下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尤其要进一步落实行政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要做到任务明、底子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细致、措施上更加有力。
(二)要下大力气,继续推动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搞好自查自改。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督促指导企业搞好自查,政府要做好抽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百分之百地覆盖、百分之百地检查、百分之百地整改。
(三)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区政府、区安委办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计划、内容要求搞好督查,落实分类分级管理责任,尤其对本地本单位高危行业等事故多发易发单位、近年来发生过多起安全事故的行业和领域、以及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隐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要进一步搞好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ABC分类管理工作,摸清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隐患的数量、危险程度、整治情况,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监察基础资料,掌握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状况、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五)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不认真、治理不及时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不服从整改指令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挂牌督办、跟踪监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调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未按要求排查隐患的,要严肃处理,加重处罚。
(六)要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搞好调查研究,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指导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促进整改;结合事故分析,探寻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总结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三、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第二时段工作。
随着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的到来,以及“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总体要求,围绕高温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隧道和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江堤、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水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防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二)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机械加工、道路和水上交通、旅游休闲、特种设备、“三合一”场所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督查力度。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水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船舶修造、机械加工要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中暑、防机械伤害,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旅游休闲防溺水防机械伤害,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要加强中小学生暑期交通、游泳等安全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
(一)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切实把维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要全面落实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体系,逐级负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
(三)要全面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坚决做到基础设施、生产工艺、装置设备重要岗位隐患不排查不生产,安全不达标、不合规不生产。
(四)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人人从我做起,坚持经常不断的隐患排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整改治理,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防范于未然。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
(五)要转变企业发展方式,坚持安全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六)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人人做到不伤人,不伤己、不被伤;加强现场管理,做到令行禁止,遵章守纪。
五、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立足治隐患,防事故。各镇、街道安监部门和各主管安全的职能部门要迎难而上,严格履职,努力工作。
(一)要分兵把关,落实责任,要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监管体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推广温岭全员安全责任制度。要用铁的手腕抓安全,用铁的规程标准促安全,用铁的纪律管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
(二)要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大隐患单位,对辖区内的行业和企业进一步落实分级监管责任,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监管体系。对基础工作薄弱,事故多发的企业、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对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多、危险大的企业要加强监控;对“特殊户”,要落实专人专盯监管。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要发挥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发挥专家作用,多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指导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咨询、技术指导、管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四)要继续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工作力度,严防“三非”、“三违”、“三超”反弹,引发重特大事故。
(五)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又拒不整改或无法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和关闭。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要针对汛期即将来临,台风、暴雨、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要尽早部署,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搞好应急值守,有力防止和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七)要加强综合监管。区安监部门要支持、配合督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水上)运输、消防、建筑、船舶修造、机械加工、渔业农机、特种设备、学校、水库江堤、电力、娱乐场所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细致的态度,按照区委“一线工作法”要求,深入基层、企业第一线,力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为夺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胜利,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